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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吉桑储气库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0-09-16 / :5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9月11日,我管理区委托新疆广清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温吉桑储气库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的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温吉桑储气库群项目

2.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鄯善县七克台镇。

3.主要工程内容与建设规模:

由温西一、温八及丘东三个气藏改建:⑴气藏工程。设计总库容55.9亿立方米,实际工作气量20.5亿立方米/年,垫底气量35.4亿立方米(其中基础垫底气量9.73亿立方米、补充垫底气量25.67亿立方米);设计注气能力1139万立方米/天,采气能力1708万立方米/天;设计注气周期180天,采气周期120天,平衡期65天。⑵钻井工程。采用直井+水平井布井方案,共部署注采井70口,其中新钻井47口(包括直井22口、水平井25口)、利用老井直井23口;利用老井部署监测井31口(6口兼采气井)。⑶地面工程。采用两级布站方式,即集注站—集配站—井场,新建集注站1座、集配站3座、注采井场67座、监测井场25座、1座清管计量站、6台200万立方米/天电驱往复式压缩机组、3套650万立方米/天露点控制装置以及集输管线、防腐、自控、通信、给排水、消防、供配电、暖通等相关配套工程;建设集注站—西二线27号阀室的双向输气管线,全长约14.3公里。管径813毫米,设计压力12兆帕。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鄯善采油管理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正玖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17995167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广清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解放南路261号嘉和人家小区1-133室

环评单位联系人:梅军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5199034647

邮箱:28443607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吐哈油田分公司鄯善采油管理区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