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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兴发化工有限公司4000吨年砜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0-09-17 / :10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6月8日,新疆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兴发化工有限公司4000吨/年砜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初步完成,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名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兴发化工有限公司4000吨/年砜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发工业园

投资总额:1919.1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扩建年产4000吨砜盐综合利用,分离含有硝酸钠、二甲基砜、二甲基亚砜的砜盐4000吨/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详情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工,联系电话:02586773160。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阿克苏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发工业园

联系人: 谭经理

联系电话:13999037202

七、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31室

联系人:陈惠平

联系电话:025-86773160

邮箱:chenhp2003@163.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新疆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7日

 

附件:新疆兴发化工有限公司4000吨年砜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