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沙湾县四道河子镇八达塑料厂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2020-09-18 / :5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受沙湾县四道河子镇八达塑料厂委托,福州博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4日承担了“沙湾县四道河子镇八达塑料厂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沙湾县四道河子镇八达塑料厂

                            2020年9月18日

 

附件:沙湾县四道河子镇八达塑料厂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报批版).pdf

附件:沙湾县四道河子镇八达塑料厂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