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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丰工贸采用湿法提金工艺资源化氯化焙烧球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0-09-18 / :4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7月13日,受阿拉山口市锦丰工贸有限公司的委托,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锦丰工贸采用湿法提金工艺资源化氯化焙烧球团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杨工,联系电话:0991-366525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阿拉山口市。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阿拉山口市锦丰工贸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阿拉山口市西迁路50号

联系人:翟金标

联系电话:18690903582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中路1285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991-3665257

电子信箱:594641828@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阿拉山口市锦丰工贸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8日

 

附件:锦丰工贸采用湿法提金工艺资源化氯化焙烧球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