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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G218线种羊场至七十二团段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0-10-15 / :4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10月10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的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G218线种羊场至七十二团段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G218线种羊场至七十二团段公路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选址选线: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河谷地区尼勒克县和新源县境内,路线总体走向由西向东,途经巩乃斯种羊场、七十二团、木斯乡,起点桩号K175+300位于巩乃斯种羊场现有G218线北侧,终点桩号K209+400与七十二团至则克台段拟建公路起点相接。
项目概要:G218线种羊场至七十二团段公路工程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中G218线的一段,也是新疆交通运输“57712”工程规划中“第5横”、“第3纵”的组成部分,承担着伊犁河谷经济带交通运输大动脉的重要作用,并可作为东联西出战略补充通道,在交通运输网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项目主线全长34.113km,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修建,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线设置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 1处,匝道收费站2处。本项目另设种羊场连接线1条,连接线起点位于种羊场北侧接既有G218线,途径种羊场区域完全利用巩哈路,设置4×25m大桥跨越巩乃斯河,终点位于巩乃斯河南侧顺接既有新源X751线,连接线全长0.9km,按照三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m标准建设。
项目变更情况:2015年4月1日,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新环函[2015]320号《关千G218线种羊场至七十二团段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施工过程中,本项目主线K175+500~K180+200、K193+400~K207+200和K208+400~K209+400横向位移超出200m长度累计19.5km,占变更前环评主线长度31.5km的61.9%。按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线路横向位移超出200米的长度累计达到原线路长度的30%及以上,工程发生重大变动。因此,建设单位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991-5283019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89
邮政编码:830063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blog/category/12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 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