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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可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0-10-22 / :4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6月22日,新疆能康循环经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环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喀什市可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新疆环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编制完成了《喀什市可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祥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环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许工,联系电话:18399690460。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喀什市。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能康循环经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中亚南亚工业园区(西区)中亚路99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马国忠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609983715

电子邮箱:124429543@qq.com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环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山街353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许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8399690460

电子邮箱:1584631972@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新疆能康循环经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喀什市可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