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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磨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0-10-30 / :8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10月25日,受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水磨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以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水磨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期;

建设地点:八道湾路以北、八道湾路北一巷以东;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水磨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总建筑面积6941.53m2,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建筑面积6540.8m3,包括业务用房5934.8m2、人防设备用房420m2、换热站64m2。消防水池及泵房总建筑面积364.3m2(容积为450m3);大门总建筑面积36.4m2

配套建设排水管网260m、给水管网120m、消防给水管网520m、电气消防50m、供暖管网250m、电力线路200m、网络通讯线路150m、室外照明18盏、室外监控10个、硬化927m2、绿化1258m2,围墙241m;购置设备约170台套。

本项目总投资74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4320万元,地方配套(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3080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刘保侗;

联系电话:18999290121

电子信箱:450054111@qq.com

三、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天津北路455号银城大厦2栋5层502室

联系人:李娜;

电话:15199178640;

电子信箱:26172135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公众可通过上述网络链接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对 拟建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或采取电话方式进行沟通,提交意见表的公众请注明填表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