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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000吨年新型环保水处理剂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0-11-12 / :3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10月,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000吨/年新型环保水处理剂项目变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征求公众对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000吨/年新型环保水处理剂项目变更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准东工业园新疆国泰新华煤基精细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工程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厂址坐标为东经89°04'02.89",北纬 44°42'28.62"。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10000平方米(15 亩),投资2500万元进行厂区建设和相关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原项目以新疆国泰新华煤基精细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项目产生的硫酸为原料生产30000t/a聚合硫酸铁,本次变更为生产10000t/a聚合硫酸铁和20000t/a硫酸铝。项目公用工程和生活区等辅助设施依托新疆国泰新华煤基精细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白渊涛

联系电话:18910215608

地址: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南产业园国泰路88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北路499号新疆大学信息技术创新园411室

联系人:屈建平                 

电话:13579216062 

电子邮箱:363001491@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网页下载环评报告全文,《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也可到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全本。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5个工作日。

 

 

 

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000吨年新型环保水处理剂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国泰新华变更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