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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0-12-07 / :5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12月7日,我单位委托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综合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综合规划
流域概况:喀什噶尔河流域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塔里木盆地西缘,地理位置介于东经73°02′55″~80°29′28″,北纬38°08′40″~40°39′47″之间。
流域行政区域包括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阿克陶县、乌恰县),喀什地区(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岳普湖县、伽师县、巴楚县),阿克苏地区(柯坪县、阿瓦提县)以及第三师(托云牧场、红旗农场、41团、42团、44团、50团、51团、52团、52团、东风农场、伽师总场、小海子水管处)、第一师(3团),共12个县(市)和13个团(场)。
规划范围及水平年:本次喀什噶尔河流域规划范围包括克孜河(含吐曼河)、盖孜河、库山河、布谷孜河、恰克马克河、依格孜牙河,总面积6.97万km2。
规划现状年为2018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40年。
规划目标:形成完善的水资源调度和管理体系,水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流域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生态安全得到基本保障;流域内各河流水质达到水功能区目标,河流生态系统得到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流域水利工程基本配套、完善,供水安全、饮水安全、防洪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建立较为完善的水利现代化体系;流域统一管理更加完善,综合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初步建成现代水管理制度体系。
规划内容:包括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城乡供水规划、灌溉规划、水力发电规划、地表水资源保护规划、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重大水工程规划、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岸线规划和流域综合管理规划等。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
通讯地址:新疆喀什市西域大道163号
联系人: 王宗强
联系电话:0998-5855312
邮箱: 358626166@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9号
联系人:孙晓丽 刘强
联系电话:0991-5814497
邮箱:6652726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