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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吨废旧铅酸电池回收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0-12-17 / :4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12月,受疏勒县旭然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单位”)的委托,新疆绿境天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编制公司”)承担了10万吨废旧铅酸电池回收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1.1)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10万吨废旧铅酸电池回收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南疆齐鲁工业区山钢产业园区内

  建设内容:

  (1)工程占地

本项目占地面积85亩,总建筑面积21360平方米,其中主要建设办公楼1座,熔炼车间1座,原材料仓库和成品仓库各1座,拆解破碎分选车间1座,制氧站1座,机修车间1座,消防循环水池1座,污水处理站1座,变配电房1座,门卫房1座,食堂及职工宿舍等其它相关配套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

  (2)生产规模

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吨废旧铅酸电池回收再利用。

  (3)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方案为精铅锭4.47万吨/年,铅锑合金、铅钙合金2.41万吨/年,无水硫酸钠2万吨/年,塑料(聚丙烯、重塑料)0.78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疏勒县旭然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国清                  

联系电话:13899156576

邮箱:1816041866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新疆绿境天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18199837356

邮箱:37295184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如下:

电子邮箱:372951844@qq.com 或 联系电话:0991-3333881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疏勒县旭然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