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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湘晟20万ta四氯化钛氯化、精制工程环境影响评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01-19 / :6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1月,受新疆湘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恒达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湘晟20万t/a四氯化钛氯化、精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要

1、项目名称:新疆湘晟20t/a四氯化钛氯化、精制工程 

2、项目地点:新疆湘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预留用地上。

3项目概况:本项目年产精四氯化钛20t/a。中间产品为氯化工序生产的粗四氯化钛作为精制生产原料,粗四氯化钛产量为20.91t/a

本次四氯化钛生产主要工序包括原料工序、氯化工序、精制工序、尾气工序等几部分。其中原料包括钛渣、石油焦、工业盐堆放、输送;氯化工序包括氯化炉炉前配料、氯化炉、四氯化钛淋洗收集系统、过滤沉淀系统、排渣系统;精制工序包括蒸馏、精馏系统;尾气系统主要包括尾气淋洗系统及废气淋洗系统。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湘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金栋

联系电话:1839917998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乌鲁木齐恒达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永红

联系电话:0991-3653730

邮箱:11514610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湘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