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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航天嘉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腐植酸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01-28 / :7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6月29日,受新疆航天嘉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新疆航天嘉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腐植酸项目一期40万吨/年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新疆航天嘉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腐植酸项目一期40万吨/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航天嘉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腐植酸项目一期40万吨/年工程

  建设单位:新疆航天嘉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高新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地理坐标:E93°24′12.89″,N42°42′32.25″)

  建设内容:总规模100万t/a腐植酸,本次建设一期,产能40万t/a,包括20万t/a腐植酸钠生产装置和20万t/a腐植酸复混肥生产装置,其中预处理装置为20万t/a生产线2条,腐植酸钠为10万t/a生产线2条,腐植酸复混肥为10万t/a生产线2条。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污染源包括腐殖酸钠与腐殖酸复混肥备料废气(颗粒物)、腐殖酸钠干燥、研磨、筛分、包装废气(颗粒物)、腐殖酸复混肥造粒、筛分、干燥、包装废气(颗粒物)、热风炉、燃气锅炉废气(SO2、NOx及颗粒物)以及生活污水、锅炉排污废水,设备噪声、固废等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工程运行中采取的环保措施:

  腐殖酸钠与腐殖酸复混肥备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排气筒排放,腐殖酸钠干燥、研磨、筛分、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排气筒排放,腐殖酸复混肥造粒、干燥废气经文丘里洗涤+除雾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腐殖酸复混肥筛分、破碎、冷却、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废气经8m排气筒排放。

  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依托哈密市伊州区高新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暂存堆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做到防漏、防渗、防风、防洪水冲刷等。

  噪声通过采用隔声减振、厂区绿化、加强管理等方法控制噪声影响。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航天嘉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靳万山

  联系电话: 13609916388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常工

  联系电话:18799137032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5个工作日。

 

 

新疆航天嘉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8日

 

 

 

 

 

附件:嘉澳腐殖酸环评公示1月22日(网站公示).pdf

附件:新疆航天嘉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腐殖酸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