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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顺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甲醛、20万吨脲醛树脂及深加工产品、15万吨木纤维、20万吨秸秆纤维建设项目(一、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02-02 / :4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1月29日,受新疆顺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我公司年产50万吨甲醛、20万吨脲醛树脂及深加工产品、15万吨木纤维、20万吨秸秆纤维建设项目(一、二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顺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甲醛、20万吨脲醛树脂及深加工产品、15万吨木纤维、20万吨秸秆纤维建设项目(一、二期)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产业园区金龙路以南、兴业大道以西、金裕路以北地块。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41'35.96",北纬 41°21'51.64"。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第一期建设年产20万吨甲醛、20万吨脲醛树脂和5万吨多聚甲醛生产装置;二期建设5万吨乌洛托品、30万吨甲醛生产装置;三期建设利用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提取年产15万吨木纤维和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年产20万吨秸秆纤维项目。本次评价内容为一、二期,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厂房、罐区及办公楼、中控室、消防站、循环水池、废水处理站、原料库、成品库、固废库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顺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怀旺

联系电话:18453155555

电子邮箱:87032722@qq.com

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产业园区大峡谷路006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北路499号新疆大学信息技术创新园411室

联系人:屈建平                 

电话:13579216062 

电子邮箱:36300149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顺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