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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五一水库水电站工程(轮台县五一水工程(中型)配套附属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03-05 / :4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3月5日,受项目实施单位轮台县长瑞鑫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了轮台县五一水库水电站工程(轮台县五一水工程(中型)配套附属工程(二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轮台县五一水库水电站工程(轮台县五一水工程(中型)配套附属工程(二期))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选址:新疆轮台县迪那河五一水库坝后

   项目概况:轮台县五一水库水电站为引水式电站,利用五一水库下泄的灌溉用水和生态基流进行发电,装机容量为15000kW,年发电量为5420万kW·h。

  二、项目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工程实施单位名称:轮台县长瑞鑫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曹建国

联系电话: 18009964700 

通讯地址: 轮台县长瑞鑫水务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 韩筱旋  宁默

联系电话:0991-5814497

邮箱:437045909@qq.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9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轮台县长瑞鑫水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