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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点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03-11 / :4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0年12月25日委托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莎车县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了《莎车县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现场查阅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91-527991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

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地址:莎车县新城路32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亚龙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998-856339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经开区玄武湖路433号经开万创中心2022

评价单位联系人:毛志鹏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0991-5279919

评价单位邮箱:76283000@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1日

附件:莎车县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