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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孜15、1501井地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03-12 / :4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3月10日,我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博孜15、1501井地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博孜15、1501井地面建设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博孜墩柯尔克孜族乡博孜3区块博孜15井区。

建设内容:

(1)新建集气站一座,采用博大油气开发部标准化集气站平面布局和工艺流程,包括12井式轮井计量阀组、计量分离撬、增压站,气液混输工艺,预留加热炉。

(2)新建博孜15、1501井井场共计2座。

(3)对博孜3试采干线、博孜3输气复线、DN100博孜3-博孜301联络线、DN250博孜3-博孜301联络线、DN50燃料气干线进行切改,切改管线共1.5km。

(4)自博孜拟建博孜3集气站新建集输管道至博孜15井场段3.7km,博孜拟建博孜3集气站新建集输管道至博孜15井场段2.4km。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博大油气开发部

单位地址:新疆泽普县奎依巴格镇

联系人:李文军

联系电话:0998-7529611

邮箱:42482356@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95

邮箱:601685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博大油气开发部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