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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北油气田二区4号断裂带南段SHB4—1H井凝析气藏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03-23 / :3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12月31日,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顺北油气田二区4号断裂带南段SHB4-1H井凝析气藏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天合公司已完成了《顺北油气田二区4号断裂带南段SHB4-1H井凝析气藏评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本规划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具体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邓工,联系电话:0991-4182193。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991-3166244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政编码:830063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93

  邮箱:273265352@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2021年323

                                                                    

 

附件:顺北油气田二区4号断裂带南段SHB4-1H井凝析气藏评价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