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新疆合才聚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废塑料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03-25 / :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3月22日,新疆合才聚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合才聚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废塑料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合才聚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废塑料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选址:项目位于阜康市阜西工业园区16号地块。

项目概要:本项目用地面积33350m2,本项目建成后可利用废旧塑料颗粒制造塑料制品10000吨/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合才聚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韩长青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99936113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西一巷3号汇丰小区1栋12M室

环评单位联系人:陈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991-8876862

环评单位电子邮箱:34735218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新疆合才聚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