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登记
Information Disclosure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电话:
0991-4165463
0991-4165461
0991-4165486
邮箱:
XEEPIA@163.COM
地址:
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年产10万吨混凝土减水剂生产复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04-28 / :2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1月,受新疆强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年产10万吨混凝土减水剂生产复配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年产10万吨混凝土减水剂生产复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91-887686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区化工工业园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强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总
联系电话:17709912123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991-8876862
邮箱:1505600583@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日起,共10个工作日。
新疆强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