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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红172井断块、红831井区石炭系油藏2021年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05-12 / :3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红172井断块、红831井区石炭系油藏2021年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红172井断块、红831井区石炭系油藏2021年开发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本项目行政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距离克拉玛依市东南约35km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拟在红172井区部署9口采油井,红83井区3口评价井转产能井,新建产能6.21×104t/a。新建12座采油井场、单井出油管线11.9km、集油支线1.8km、12井式计量站1座、集中拉油计量站1座,并配套建设供配电、仪表自动化、防腐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通讯地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
联系人:薛伟
联系电话:0990-6889165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二层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18599211576
Email:294842972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