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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宁县再就业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05-25 / :3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5月23日,新疆伊宁县再就业煤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于承担了“新疆伊宁县再就业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疆伊宁县再就业煤业有限公司煤矿

建设性质: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伊宁县县城以北的喀拉亚尕奇乡乡政府附近的皮里青河东岸,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管辖。

建设规模及内容:矿井井田东西走向长度0.66km,南北倾斜宽度1km,井田面积0.6574km2。井田内主要可采煤层共3层,矿井地质资源量2657.23万t,工业资源/储量1538.46万t,设计可采储量797.17万t。本次工程生产能力由0.09Mt/a提升为0.60Mt/a,服务年限为13.3a,开采方式为综合机械化采煤法,采用主、副斜井开拓方案,矿井投产时共布置3条井筒,即即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本项目建设总资金为14678.51万元。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目前矿井生产能力为9万吨/a,采用斜井开拓,建有两条井筒,即混合斜井、回风斜井。于2004年取得“关于新疆伊宁县再就业有限公司煤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新环自函【2004】25号文;根据新环监验【2009】31号文关于“伊宁县再就业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该矿在验收时采用长臂炮采悬移顶梁液压支架放顶煤采煤法,试生产后,各项指标均符合环保要求。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伊宁县再就业煤业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榆树沟村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1318238858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联系人:马小军

联系电话:0991-4539465;

电子邮箱:52379385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伊宁县再就业煤业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