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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吐米亚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06-04 / :3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12月,于田县水务服务中心委托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吐米亚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吐米亚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吐米亚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征求公众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态度和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有效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此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件等反馈对该报告书的建议或意见。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吐米亚河流域规划
(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于田县境内的吐米亚河流域,河流全长250㎞属常年性河流,流域面积2834km²。河流出山口后分为两条直流,西支流向奥依托格拉克乡,东支流向也斯尤勒滚村。
(3)规划水平年:规划基准年为2018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30年,规划远期水平年2040年。
(4)规划内容:本次规划包括干支流防洪及河道治理规划、灌溉规划、城乡生活及工业供水规划、水力发电规划、节水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水质保护规划、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等。
(5)规划目标: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对流域控制灌区进行节水改造、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沙化土地整治、进一步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控制流域在开发过程中各污染源排放不影响水质保护目标。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前往于田县水务服务中心联系妥晓东获取,联系电话:13999878444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于田县水务服务中心
地址∶ 于田县喀鲁克路29号
联系人∶ 妥晓东
联系电话∶ 13999878444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岑
联系电话∶ 0991-482724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于田县水务服务中心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