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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哈密焱鑫铜业有限公司哈密市延东铜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06-08 / :9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3月26日,哈密焱鑫铜业有限公司委托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了“哈密焱鑫铜业有限公司哈密市延东铜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现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哈密焱鑫铜业有限公司哈密市延东铜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行业类别:铜矿采选业
4、建设地点:哈密市西南210°方向约100km处
5、建设单位:哈密焱鑫铜业有限公司
6、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110345.92万元。
7、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规模300万吨/年采选矿山,采用分期开采,先露天后地下,建设内容包括采矿的主、副井、粗仓;破碎车间、磨选车间、浮选车间、压滤车间、精矿仓、以及尾矿库、排土场等。设计服务年限为44年,最终产品为铜精矿、钼精矿。
8、组织定员及工作制度:露天采矿生产人员454人,地下采矿生产人员535人,全年生产330天。
二、主要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投入运营后,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1、废气:
采矿生产采用喷淋洒水后,矿堆、岩堆保持一定的湿度,可抑制产尘量;运输设备主要是自卸汽车,在运输过程中将产生路面扬尘,可根据路面情况及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使用带盖箱体密封车密闭运输;废石场采取分块逐步推进堆放、尾矿库采取分散放矿,同时也配备专门的洒水抑尘装置、在废石场边坡形成后及时复垦,并减少大风天气下的铲装作业,通过上述措施后,各无组织废气污染源可得到一定控制。选厂粗碎车间、粗矿仓、转运站均采取“集气罩收集+高效除尘设备”进行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除尘效率≥99.5%,最终经32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的限值要求;
2、废水:
矿山在露天采场内建设排水设施(包括采场最低台阶处建集水坑、内设抽水泵),将采坑涌水全部打回采场生产水池,就地重复利用,不外排;地下采矿时在矿体井口附近建设容积为300m3地面水池,矿井涌水泵至该水池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矿井生产用水或洒水降尘;井下采矿生产废水也经中段水仓收集沉淀后回用于井下生产、不外排。选矿生产废水包括精矿浓密过滤水、尾矿浓密车间溢流水、尾矿库溢流水等,上述废水均排入厂前生产回水池,返回选矿生产工艺循环使用,不外排。矿山生活污水经A2/O+MBR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冬储夏用。因而,正常情况下本项目生产生活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3、噪声:
露天采矿凿岩、爆破、运输等作业通常在矿坑内部,属于间断噪声,并且在露天采场周边设置了200m爆破警戒线,因此对周边的噪声和振动影响较小。地下采矿噪声采取室内布置、设备选型降噪、发放耳罩耳塞等措施。选矿厂主要噪声源有鄂式破碎机、振动筛、半自磨、球磨机、浮选机等,均为固定源。选矿厂噪声主要控制措施: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选矿厂区远离人员集中的位置;工艺设计对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如振动筛、球磨机等大型设备考虑在基础安装方面采取防振减噪及隔声措施;设备选型时,选择满足国家噪声标准要求的低噪声设备;将噪声级较高设备集中在选厂厂房内;职工操作室及仪表控制室均设置有隔音间,操作环境的噪声值均在65dB(A)以下。道路交通噪声主要控制措施:禁止夜间运输、加强管理,确保车辆最佳工况,控制车速、减少鸣笛等。通过上述措施,可以实现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尾矿、除尘灰、废机油和生活垃圾。其中:废石除初期用于尾矿三面筑坝利用部分外,其余全部堆存于废石场。该废石场容积可满足矿山生产运行期间全部废石堆存,建设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的相关要求建设。尾矿全部排入新建的尾矿库堆存,库容可满足矿山服务年限内全部尾矿堆存,尾矿库全防渗,其它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的相关要求。废机油场内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应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收集外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因而,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分类、处理处置。
三、环境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属于铜(钼)矿开采类项目,工艺选择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并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拟建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包括野骆驼保护区在内的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贯彻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在落实并保证以上条件实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本”的方式可以采用网上查看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建设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了解项目?
2、您认为目前当地环境状况?
3、该项目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
4、您对建设项目运行所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认为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7、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整后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哈密焱鑫铜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贾总监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269560519
环评单位名称: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陈经理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8510238791
电子邮箱:525209026@qq.com
八、意见征询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哈密焱鑫铜业有限公司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