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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纺织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07-02 / :5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3月26日,受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污染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我开发区污染控制中心”)的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乌鲁木齐纺织产业园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报告书的初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本规划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与范围

规划名称:乌鲁木齐纺织产业园总体规划

规划位置及范围:乌鲁木齐纺织产业园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路,二十三号公路以南,云帆路以东、退水渠路以西、锦泉街以南、禾润街以北区域,占地面积10.88km2

规划时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0-2025年,分三期。其中:一期:2020-2022年;二期:2022-2024年;三期:2024-2025年

(2)发展定位

形成比较完善的纺织产业链,引进智能化的纺织生产技术,打造信息化的管理体系,构造互联网+物联网的纺织新业态,最终建成一个示范性的智慧纺织产业园区。

(3)总体发展目标

依托纺织服装产业园区快速发展,积极承接东部纺织服装产业转移,提升新疆棉花转化率,在稳定成熟的棉纺加工基础上,对产业机构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加大机织、针织制造的发展力度,将新疆纺织产业链从棉花原料逐步向后衍生,打造棉纺和毛纺两条完成的产业链,初步形成北疆地区重要的纺织服装生产经济集聚地。引进智能化的纺织生产技术,打造信息化的管理体系,构造互联网+物联网的纺织新业态,最终建成一个示范性的智慧纺织产业园区。

(4)规划产业布局

①总体布局

乌鲁木齐纺织产业园位于二十三号公路以南,占地面积10.88km2。涵盖了棉纺和毛纺两个细分专业的从纺纱、织造、针织、染整、服装的全产业链的生产、研发和营销环节。除了生产车间,还围绕园区生产及发展需要,配置了行政办公中心、污水处理站、生活配套设施等板块。本项目科技园共分三期分步实施建设。

②空间布局

纺织产业园以二十三号路为发展界限,从南向北顺序布置了职工宿舍、行政办公中心、纺纱厂、织造厂、针织厂、染整厂、服装厂、污水处理站。

③功能布局

整个园区按照功能分为纺纱、织造、印染、服装、行政配套、生活、污水处理等功能区。

④各期布局

一期以棉纺产业布局为主、部分毛纺前道产业链环节为辅进行布局。棉纺产业又以纺纱生产为主,一期棉纺规划约90万锭的环锭纺、2万锭气流纺、1500台织布机、300台针织大圆机、4000万米牛仔面料、24000万米机织面料的生产布局。毛纺规划了20000吨的洗毛、6400吨的绵羊绒分梳、500吨山羊绒的产业布局。

二期以棉纺机织面料生产和染整生产为主,进一步扩大针织面料和漂染、牛仔布面料生产。二期规划约30万锭环锭纺、8500台织布机、300台大圆机、6000万米牛仔面料、日产240吨纱线印染的生产布局。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

1、废水:产业园建设排污管道,将产业园污水引入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产业园内印染企业排水需达到《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要求,再排入产业园下水管网。环评建议加快排水管网建设。

2、废气:园区废气排放主要是企业车间和供暖产生的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烟(粉)尘、SO2、NOx、挥发性有机废气等。产业园地处乌-昌-石大气联防联控区内,须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各企业产生的废气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满足相应行业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区域满足《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就近送至周边市政生活垃圾填埋场。产业园入园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须建设一般工业固废临时暂存场。产业园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园区没有建成危险废物暂存场前,必须要设置暂存设施,统一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置。

4、噪声:噪声污染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对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合理布置产噪设备、绿化等。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防治设备不正常工作产生新的噪声污染源。

5、生态环境:园区开发将导致园区生态由原荒漠、草地生态系统转向工业生态系统,区域绿地景观面积有所增加,生态系统稳定性得到提高。因此为使园区及周边形成一个良好的生态系统,必须加强园区绿地建设。园区的开发建设人为干扰越来越强,为防止园区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规划和后期项目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

三、规划调整建议

(1)建议补充园区具体发展规模和万元产值指标。

(2)建议补充道路交通规划、绿地景观规划、综合防灾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和分期建设内容。

(3)建议补充热力系统规划,明确对纺织类企业的动力保障性分析;结合产业园水资源论证报告补充水资源承载力分析等相关内容。

(4)建议针对纺织行业各类项目产生污染物特点,尤其是废水,提出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工艺和建设时限等内容。

(5)做好与本轮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规以及上位纺织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

(6)建议补充产业园中印染项目落地的前提条件为取得自治区主管部门备案同意。

四、评价初步结论

乌鲁木齐纺织产业园水资源需求有保障,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大气环境目标可达;园区用水量须满足乌鲁木齐市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指标要求,园区内印染企业排水须达到《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目标,则水环境目标可达。园区规划须做好与本轮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规以及上位纺织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产业园区域的土地资源、环境容量总体可满足规划期发展需求。产业园印染项目落地须取得自治区主管部门的备案同意,同时须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规划调整建议,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将产业园开发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实现各功能区的环境目标。按本报告调整后产业园的总体规划,从环境角度分析基本可行。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16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到我中心、天合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中心或天合公司咨询。

六、相关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1)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污染控制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91-3325103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联 系 人:冯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87   0991-3857017(传真)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关心该规划实施的所有社会人士。

2、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实施的建设性意见。

(2)公众对规划采取的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包括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保护和固体废物处置等。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污染控制中心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