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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硫酸脱氯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07-15 / :3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委托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稀硫酸脱氯装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稀硫酸脱氯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高性能树脂厂电解界区内,地理坐标:东经88度38分34.665秒,北纬42度43分45.283秒。

主要工程内容:新增1套4001吨/年的硫酸脱氯装置,设置真空泵、脱氯塔、流量计、安全控制系统、仪表控制系统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旭峰

联系电话:1769320439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乌鲁木齐(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中试生产及科研综合(1号楼)423室

评价单位联系人:杨凯   0991-6614769

电子邮箱:227989190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