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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新疆荣和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酵母及5000吨酵母抽提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08-10 / :7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3月11日,新疆荣和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阿克苏起点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和新疆荣和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酵母及5000吨酵母抽提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和新疆荣和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酵母及5000吨酵母抽提物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和县新材料园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2°14′38.191″,北纬41°29′29.472″。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30亩(20000m2),总建筑面积17142m2,新建2栋生产车间(8000m2)、储罐区(6000m2)、办公楼及宿舍区(2800m2)、保安室(50m2)、配电室(80m2)、锅炉房(212m2)、道路及地面硬化(2970m2)、绿化(3000m2),同时购置相关生产设备等,配套建设厂区附属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荣和食品有限公司

位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新材料园区南环路

联系人:杨仲威

联系电话:1327368073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阿克苏起点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瑞康三区3号楼12号商铺瑞康三区

联系人:文珊

联系电话:13779760033

邮箱:132412819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新疆荣和食品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