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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奎东特色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08-17 / :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8月16日,受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奎东特色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下简称“产业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管委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园区位置
产业园区位于奎屯市开干齐乡东南区域,东至奎屯市与沙湾县的交界处,西至奎屯市大石化污水线,南至312国道,北至乌奎高速公路,规划面积22.31平方公里。
(2)园区产业布局
产业园产业布局分为三园、两区,三园分别为聚氨酯产业园,纺织、化纤产业园,精细化工产业园;两区分别为产业配套区和仓储物流配套区。
(3)产业发展定位
构建以聚氨酯产业链,纺织、化纤产业链,精细化工产业链。主要以和山巨力TDI、MDI为聚氨酯产业链为基础,重点招引双氧水项目、环氧丙烷项目、聚醚多元醇等聚氨酯产业链核心项目,进而向产业链中下游延伸,发展聚氨酯涂料、氨纶、聚氨酯密封条、聚氨酯胶粘剂、软质软泡、聚氨酯弹性体、聚氨酯鞋底原液、聚氨酯轮胎及塑胶跑道等,逐步实现延长并扩大聚氨酯产业链。
依托开发区天虹、利泰丝路、佰郑等纺纱企业为基础,结合开发区的石化产业基础,尤其是和山巨力的MDI,发展氨纶、涤纶等混纺,以此实现开发区在纺织、化纤产业上的新突破。
以石油液化气为主要原料,配合和山巨力及开发区化工企业生产的各类酸 、碱,开展招商引资,大力延伸中间体精细化工产业。并以即将落地的PDH项目为核心,开展丙烯产业链的补链延伸。
(4)用地布局规划
产业园城市建设用地约22.31平方公里,主要为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交通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及后期发展预留备用地。
工业用地面积约1183.81公顷,仓储用地面积约80.4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约11.38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约10.03公顷,道路交通设施用地约303.10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约392.50公顷,公用设施用地面积约60.38公顷;预留发展用地面积约183.11公顷。
(5)主要市政工程规划
①供水规划
规划水源为地表水,水源取自东郊水库,用水量约13.35万立方米/日。对现有一水厂进行扩建,扩建至13万立方米/日,在一水厂处新增一座给水加压泵站,二水厂作为备用及补充水源。
②排水规划
采用清污分流排水。园区内雨水、雪水回收到事故池,处理后送到净水池。工业污水统一处理并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作为再生水资源,用作循环水、补充水。新建污水厂用地规模按11万立方米/日,处理规模10~12万立方米/日。规划污水处理厂位于大石化污水线以东,占地16.4公顷,含中水厂用地。污水近期排入东郊污水处理厂。污水经深度处理后可广泛用于工业生产、生态环境建设及生活用水的部分领域。规划中水主要回用于低质工业用水、市政杂用水及景观环境用水。中水利用设施包括中水厂、输配管网等设施。中水厂与污水处理厂合建,规模为11万立方米/日,总用地16.4公顷。
③供热规划
园区供热主要由和山巨力企业进行供热,考虑到企业运营的不确定因素及保障园区其他企业的正常运营,在园区东北角区域预留热电厂用地,规划占地19公顷。热力站站址应靠近热负荷中心,规划热力站26个,热力站占地面积为150-200平方米。
④环卫规划
规划设置垃圾转运站1座,规划面积2.1公顷。配置集装箱式收集点12个。 共设置公共厕所13处。规划固体废弃物危险品仓库,用于危废品的储存及集中处理,规划面积15.14公顷。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⑤建设开发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商业用地1.5~2.0容积率; 科研用地1.5~2.0容积率; 行政办公用地1.2~1.5容积率; 医疗卫生用地1.2~1.5容积率。
工业: 一类工业容积率大于0.8; 三类工业容积率大于1.0。
物流仓储: 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大于0.5。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单位联系人:贺工
单位联系方式:0992-322565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环保公寓三楼
联系人:张工
单位联系方式:0991-418219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21年8月16日起,到2021年8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