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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普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2万吨差别化聚合物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08-24 / :5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年产72万吨差别化聚合物新材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72万吨差别化聚合物新材料项目

项目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央大道与西七街与南二路与西八街交汇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项目总用地约310亩,总建筑面积为120000平方米。安装2套聚酯切片生产装置、4套SSP生产装置、1套可降级材料生产装置、1套THF回收装置,以及与上述装置配套的变配电站、热媒站、中央控制室、原料仓库、成品仓库、EG和BDO罐区、THF罐区、分析检验室、实训设备等。产品1:60万吨/年瓶用聚酯切片(绿色环保催化剂和普通催化剂兼容;一期、二期各建设30万吨/年)。产品2:12万吨/年可降解新材料聚酯(9万吨/年PBAT+3万吨/年PBS)。副产品1:0.75万吨/年四氢呋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逸普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贾工

联系人电话:17756541130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

评价单位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025-8677319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逸普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