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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公司春风油田克拉玛依辖区内五年滚动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08-27 / :2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8月27日,我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新春公司春风油田(克拉玛依辖区内)五年滚动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工程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春公司春风油田(克拉玛依辖区内)五年滚动开发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克拉玛依市。

建设内容:在春风油田(克拉玛依辖区内) 针对排601北、排601中、排6北、排601-20、排612、排612西扩、排612北扩、排609、排66等9个区块进行滚动开发,新增产能14.77万吨/年,配套建设集输、回注、供配电、自控、消防、通信、道路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乌伊路68号

联系人:金云鹏

联系电话:0990-698862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90

邮箱:38015193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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