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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油田吉28块芦草沟组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10-12 / :3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10月11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昌吉油田吉28块芦草沟组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昌吉油田吉28块芦草沟组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工程

  (2)项目地点:芦草沟组页岩油位于准噶尔盆地东部吉木萨尔凹陷,吉28块南距离吉木萨尔县约30km,西距离乌鲁木齐约200km;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概要:新钻水平井19口,进尺10.46万米;采取体积压裂开发方式,投产油井19口;新建产能 13.9万吨;新建临时脱水站1座,配套建集输管道11.2千米、供配电线路11千米等为主要内容的地面工程方案。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王建伟

  联系电话:1389931115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6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地址: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