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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油田红003井区白垩系清水河组油藏h9025—h9141井区域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10-19 / :3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1年10月15日委托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承担“红山油田红003井区白垩系清水河组油藏h9025-h9141井区域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红山油田红003井区白垩系清水河组油藏h9025-h9141井区域产能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红山油田,行政区隶属新疆克拉玛依市管辖,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北缘,东北距克拉玛依市约25km处。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在h9025-h9141井区域部署166口井,根据地质风险情况选择实施99口,其中新钻井97口,老井利用2口,新建产能5.45×104t/a。新建混输泵站1座、配汽管汇站12座,配套建设集输管线、供配电等生产及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红山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小安

联系电话:1870990234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联系人:毕春磊

联系电话:1559105936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克拉玛依红山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