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第十师北屯市182团黄花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10-20 / :3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9月1日,受北屯得仁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第十师北屯市-182团-黄花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网络附件

我公司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北屯市)日报进行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北屯市。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北屯得仁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北屯市龙疆东街365号行政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王锋

联系电话:18892912367

评价单位: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一路108号

联系人:袁波波

联系电话:15099131468

电子邮箱:645524402@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表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北屯得仁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第十师北屯市~182团~黄花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附件:2-建设单位盖章扫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