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克拉玛依危险废物综合处置示范中心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10-21 / :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6月2日,受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克拉玛依危险废物综合处置示范中心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开展该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后评价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危险废物综合处置示范中心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评价时段: 2017年至2020年。

评价内容:处置中心集危险废物焚烧、固化填埋、物化废水、废矿物油资源化利用为一体,可处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除HW01(医疗废物)、HW10[多氯(溴)联苯类废物]、HW15(爆炸性废物)和HW29(含汞废物)四类危险废物外的其余各类危险废物,年处置能力49900t。

二、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全文查阅方式和途径:

查阅报告书可联系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鲁工,联系电话:0991-4646013。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克拉玛依危险废物综合处置示范中心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克拉玛依市东南22公里,距217国道参考点11km,石西公路以东1.6km

联系人:王明全

联系电话:18699238022

五、承担后评价工作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城建大厦7楼706室

联系人:鲁工

联系电话:0991-4646013

电子邮箱:330477108@qq.com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次后评价工作的有关环保意见和建议。

 

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