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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新疆油田公司“十四五”地面工程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11-29 / :3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12月14日,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新疆油田公司“十四五”地面工程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本规划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需查阅报告书简本可通过规划实施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或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联系查阅或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索取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关心该规划实施的所有社会人士。
2、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实施的建设性意见。
(2)公众对规划采取的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包括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保护和固体废物处置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下载。
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以下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通讯地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
联系人:薛伟
联系电话:0990-6889165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 邮编:210000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60
电子邮箱:814433166@qq.com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