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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石炉尾气碳中和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12-13 / :2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园区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6月20日,受新疆信越科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华茂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电石炉尾气碳中和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河南华茂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了《电石炉尾气碳中和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河南华茂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89949261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新疆托克逊县阿乐惠镇同心工业园区内及周边可能受影响的企业与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信越科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阿乐惠镇T区1段17号1层105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17726758660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河南华茂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朝歌镇淇水路与红旗路交叉口淇水嘉园小区1号楼2单元4楼东户

环评单位联系人:张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5899492615

邮箱:460998804@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新疆信越科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电石炉尾气碳中和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