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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拜城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12-13 / :7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园区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11月8日,拜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乌鲁木齐创鑫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拜城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矿区位置及范围

拜城矿区位于新疆西南部天山山脉中段南麓却勒塔格山北缘的山间盆地北部、塔里木盆地北缘,库拜煤田中部,矿区行政区划隶属拜城县。

规划拜城矿区范围东部边界以库车县俄霍布拉克矿区西边界为界,西部边界以温宿县博孜墩矿区东边界为界,南部边界以地表最低侵蚀基准面1000m等深线为界。矿区范围东西长约185km,南北宽2.5~11km,面积约603.51km2

(2)发展规模

规划矿区煤炭生产总规模为16.20Mt/a,其中:单井最大规模为1.20Mt/a,最小规模为0.45Mt/a。

矿区于2014年5月25日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总体规划批复(发改能源[2014]1056号),于2019年2月14日取得生态环境部出具的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环审[2019]21号)。

通过对该矿区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了解矿区在开发过程中带来的环境影响,掌握矿区建设以来的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排查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区域环境制约因素,正确指导矿区建设与开发,合理布局,推动矿区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拜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0997-8625907

地址:拜城县胜利路33号(拜城县财政局5楼)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乌鲁木齐创鑫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万达公寓12号楼1210室

联系人:杨工

电话:17699113488

电子邮箱:159428965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拜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拜城矿区总体规划跟踪评价公参首次公示.pdf

附件:拜城矿区总体规划跟踪评价公参首次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