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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宿县鑫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 万吨年甲醛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12-14 / :3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2月,温宿县鑫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乌鲁木齐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温宿县鑫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 万吨/年(37%)甲醛生产线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了《温宿县鑫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 万吨/年(37%)甲醛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现场查阅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温宿县鑫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 万吨/(37%)甲醛生产线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本次扩建工程位于温宿产业园区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0°4117.207″;北纬41°2137.811″,厂区北侧紧邻金沙路,西侧紧邻兴盛路,东侧为巨友新能源,南侧为未利用地。

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

4、建设性质:扩建

5、建设规模:本次扩建工程拟在温宿县鑫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新建10 t/a 甲醛(37%)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全厂甲醛(37%)产能达到16 t/a

6、建设概要:在现有甲醛车间东侧新建本期甲醛车间一座;现有原料及成品储罐区内新增一座1000m3 甲醛成品储罐;配套增设员工宿舍、配电室、备件库等辅助工程;配套建设开车锅炉、尾气锅炉为新建甲醛车间供热。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具体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乌鲁木齐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马工,联系电话:09915265516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温宿产业园区及附近企业及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温宿县鑫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中州

联系电话:19999711191

电子邮箱:1810390011@qq.com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乌鲁木齐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9915265516

电子邮箱:605289225@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

 

 

温宿县鑫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温宿县鑫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37%)甲醛生产线扩建项目-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