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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油田124计转站及周边站场集油系统优化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1-12-17 / :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1211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塔河油田12-4计转站及周边站场集油系统优化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塔河油田12-4计转站及周边站场集油系统优化调整工程

项目选址: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

项目概要:本项目从满足产能开发、安全生产及效益提升需求三方面考虑,对12-4站外输系统实施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扩建1台双螺杆外输泵,排量135m3/h,压力4.0MPa 新建DN350外输复线15.1km

项目性质: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建设单位联系人:梁工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96-4687865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991-3857017

邮政编码:830063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