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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滴西121井区侏罗系头屯河组气藏产能调整地面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2-01-10 / :8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委托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滴西121井区侏罗系头屯河组气藏产能调整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滴西121井区侏罗系头屯河组气藏产能调整地面工程。
项目地点:本项目行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福海县,西北距福海县约212km,西北距克拉玛依市中心城区约223km。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拟在滴西121井区部署13口采气井,1口采气井转注水井,新建13座采气井场、1座注水井场、1座集气站;新建单井采气管线40.65km、滴西12采气站至滴西121集气站输气管线4.1km、滴西121集气站至克拉美丽天然气处理站的高压集气管线21km、注水管线5.5km;对克拉美丽处理站进行改造;并配套建设供配电、仪表自动化及消防等配套工程。
现有工程及主要环境影响:滴西121井区共有采气井6口,最大产气量约为4.4×104m3/d,日产油1.11t;克拉美丽天然气处理站现有2座处理能力均为150×104m3/d浅冷天然气处理装置、1座处理能力为250×104m3/d深冷凝液回收装置、1座处理能力为60t/d的凝析油稳定装置。
滴西121井区废气主要为加热炉烟气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加热炉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废水主要为井下作业废水,集中收集后送至彩南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油藏,不外排;噪声源主要为井下作业、巡检车辆,噪声级为60dB(A)~105dB(A),各站场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要求;固体废物主要为事故状态下落地油浸染土壤产生的含油污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本)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类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回收处置。
克拉美丽天然气处理站废气主要为加热炉、导热油炉、热水锅炉烟气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加热炉、导热油炉、热水锅炉烟气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废水主要为采出水和生活污水,采出水送至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克拉美丽作业区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最终用于克拉美丽生活基地绿化;噪声源主要为站内各类机泵,各厂界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要求;固体废物主要为含油污泥、废载硫活性炭、废分子筛、废含汞废渣、废导热油,集中收集后交由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进行回收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通讯地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
联系人:孙王辉
联系电话:13565331109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城建大厦7楼706室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991-4646013
电子信箱:25089330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2022年1月10日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