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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扶贫伽师县西克尔库勒镇灾后异地重建(伽师县西克尔库勒镇国道314线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2-01-19 / :2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月18日,受伽师县交通运输局委托,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扶贫-伽师县西克尔库勒镇灾后异地重建(伽师县-西克尔库勒镇-国道314线道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扶贫-伽师县西克尔库勒镇灾后异地重建(伽师县-西克尔库勒镇-国道314线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单位名称:伽师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地点:伽师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起点接伽师县东环路K4+200处,途经铁日木乡兰干村、阿亚格兰干村、和夏阿瓦镇巴格托格拉克村、阔什托玛村、兰帕村、萨尔吾斯村、尤古买希勒克村、亚帕勒托格拉克村、西克尔库勒镇、古勒鲁克乡喀让古鲁克村、阿亚格科克塔勒村、卧里托格拉克镇阔曲买贝希村、英阔什库勒村、尤库日阔什库勒村、阿亚格阔什库勒村、英巴格村、喀塔尔墩村村,终点接G314线K1334+750处,路线总体走向由西向东前行,全长约70km,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12m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2.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伽师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林
联系电话:0998-6722330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18号
联系人:郑伟洁
联系电话:0991-7885475
电子邮件:1248353583@qq.com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这是第一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重点,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这是第二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基础资料搜集,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报告书编制阶段:这是第三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进行建设项目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通过现状评价明确现有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
(2)通过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明确各主要污染物源强,并提出相应的减缓污染影响的措施;
(3)对拟建项目的污染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
(4)对项目选址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5)进行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6.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参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邮寄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伽师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