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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清洁智慧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2-01-20 / :12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月12日,受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乌鲁木齐市清洁智慧供热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清洁智慧供热项目

2.建设地点:清洁智慧热源总厂拟建于国能化工以北,华清西街以南,1 号路东侧;米东区清洁智慧供热首站拟建于米东中路与东华北路东南侧;城北新区清洁智慧供热首站拟建于纬一路和纬五路东侧;清洁智慧热源总厂至米东区清洁智慧供热首站间供热长输管网拟沿1号路、三道坝中路、水磨河、米泉北路敷设;清洁智慧热源总厂至城北新区清洁智慧供热首站间供热长输管网拟沿1号路、三道坝中路敷设;热源消纳项目拟建地点位于乌鲁木齐市区,东线区工程主要在米东区、水磨沟区,西线区工程主要在高新区、头屯河区和部分沙依巴克区。

3.主要工程内容与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及规模:清洁智慧热源总厂新建锅炉系统、余废热收集系统、热泵系统、水水换热系统、储能系统等。米东区清洁智慧供热首站新建直连供系统及其配套管路;城北新区清洁智慧供热首站新建直连供系统及其配套管路;甘泉堡智慧热源总厂至米东区清洁智慧供热首站间2×DN1600mm 长输供热管线;甘泉堡智慧热源总厂至城北新区清洁智慧供热首站间2×DN1600mm 长输供热管线。以上工程包含所有土建、机务、电气、水工、消防、暖通、综合智慧能源多能耦合系统在内的整体工程。 热源消纳项目分为东线及西线。其中东线工程需建设供热一次管网约为 2×7.8km,管径 DN1400,替代米东热电厂供热区域及乌鲁木齐热电厂供热区域,最大热负荷2274MW,新建一座中继加压泵站,同时对米东热电厂及乌热电供热范围周边热网进行协同改造。西线工程需建设供热一次管网总长度约为2×88.5km,管径DN1600~DN900,最大热负荷2811,新建三座中继加压泵站,两座大温差换热站,项目总投资为86.21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龚文杰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69997792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16D035

环评单位联系人:徐世兵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991-6660159

邮箱:28151417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0日

附件:环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