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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油田跃进区块奥陶系油藏YJ31XC井区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2-02-14 / :3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2月11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油气开发管理部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塔河油田跃进区块奥陶系油藏YJ3-1XC井区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塔河油田跃进区块奥陶系油藏YJ3-1XC井区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油气开发管理部

建设地址: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部署3口井,井号分别为YJ3-1XC、YJ3-6XC、YJ3-3XC,采取从式井场布置,井口设置为单排直线型,井口间距20米,平均井深>7200米,单井最高日产油300吨/天,最高日产气 8万方/天;在YJ3-1XC井内建设拉油流程1座,原油汽车拉运,配套建设其它辅助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油气开发管理部建设单位联系人:何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91-3166255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电话:0991-418219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人:余工(邮箱25231084@qq.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油气开发管理部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