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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西油田石炭系油藏滚动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2-03-09 / :2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12月13日,受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委托,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石西油田石炭系油藏滚动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西油田石炭系油藏滚动开发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本次部署开发井4口,均为采油井,钻井总进尺为21455m,新建单井出油管线总计3.87km,单井新增产能30.0t/d,建成年产油规模为3.6万t/a,配套建设供电、物联网等辅助工程。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经理。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联系人:孙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

联系电话:0990-6896755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区环园路1740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李经理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991-6366255

电子邮箱:53619155@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2022年3月9日

附件:石西油田石炭系油藏滚动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