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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塔河油田跃进区块奥陶系油藏YJ31XC井区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2-03-22 / :3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2月11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塔河油田跃进区块奥陶系油藏YJ3-1XC井区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塔河油田跃进区块奥陶系油藏YJ3-1XC井区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项目位于位于塔河油田跃进区块,行政隶属阿克苏地区沙雅县管辖
项目概要:部署3口井(YJ3-1XC、YJ3-6XC、YJ3-3XC),其中新钻井2口(YJ3-6XC、YJ3-3XC),1口勘探井转采油井(YJ3-1XC)。本次新钻井YJ3-6XC井深8378.66m,YJ3-3XC井深8206.71m,钻井总进尺1.66×104m;项目最大年产油8.94×104t。在YJ3-1XC井场新建原油稳定装置1套,新建井场砂石道路1.2km,伴生气管线1.1km。同时建设电力、给排水及消防、结构、通信、自控、机制、防腐等配套工程。本工程总投资15610.18万元,环境保护投资约305万元,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的1.95%
项目性质:改扩建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工程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项目区周边为盖孜库木乡的村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何工
建设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电话:0991-3166255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余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电话:0991-4182193
邮箱:25231084@qq.com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4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