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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伽师总场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2-03-29 / :2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3月23日,我公司委托新疆天恒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第三师伽师总场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第三师伽师总场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第三师伽师总场嘉和镇中小产业园区2号地

建设内容:拟建生产、办公生活用房,购置安装残膜清洗造粒、滴灌带、水带、各类管材管件、周转筐等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分两期建设。

项目产品及产能:一期年生产塑料颗粒5000t;二期年生产塑料颗粒5000t、滴灌带1500t、水带2400tPE管材3000t、塑料周转筐450万个。

项目投资:6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汇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嘉和镇伽师总场工业园区4号地办公楼一层4-101

联系人:黄龙生

联系电话:1399992567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天恒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凤凰山街500号瑞中大厦AB0单元15B栋办公1506

联系人:孙静芳

联系电话:15299194221

邮箱:153392803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新疆汇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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