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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蓝希络食品加工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2-04-01 / :3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委托新疆水清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蓝希络食品加工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水清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原则上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敏感保护目标,包括可能受到本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和生源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路159号3楼305室

联系人:张洲建

联系电话:13369610783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水清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178号泰祥大厦13-C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91-5803662

邮箱:2572598565@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乌鲁木齐和生源食品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日

 

附件:新疆蓝希络食品加工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

附件:环评公示承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