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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喇嘛湖梁新型工业产品加工园区总体规划2011年­­­­一­­2030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2-04-18 / :3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3月,奇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奇台县喇嘛湖梁新型工业产品加工园区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奇台县喇嘛湖梁新型工业产品加工园区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规划地点:奇台县喇嘛湖梁新型工业产品加工园区规划范围位于奇台县城区以北约7km,园区东西最宽长约7.6公里,南北最长约15公里,占地8256.7462公顷。东至西地镇西地村,南至X166省道,西至头屯村16组,北至八户地牧场南缘。X166县道从规划区南侧横穿而过,经县乡公路向东44公里至228省道,向南7公里至303省道,基地形状呈不规则形。

工业园区的功能确定为

1富有新型工业产品加工产业的现代化工业园区。

2奇台县煤炭加工转化产业基地。

3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带的下游产品转换区和接替区。

园区产业发展方向

结合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带的特点,发展的产业是:煤制烯烃、尿素、二甲醚、硝酸铵、合成氨、甲醇、电源项目、石材、建材加工等其它产业。

在园区发展过程中,园区的经济实力和环境状况均发生了变化,为了解园区在先前开发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影响,掌握园区建设以来的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排查园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总结园区在开发过程中污染防治措施,对该园区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奇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赵多君

联系方式:1589476267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文化路99号伊犁民族外贸企业联合体总部大厦A座综合楼506-512

联系人:张佳佳

电话:15160954712

电子邮箱:231317427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奇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418

附件:公示1_165027375403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