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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电硅业有限公司年产60GW单晶硅拉棒切片一期10GW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2-04-26 / :3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月21日,清电硅业有限公司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清电硅业有限公司年产60GW单晶硅拉棒切片一期10GW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编制完成《清电硅业有限公司年产60GW单晶硅拉棒切片一期10GW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公司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及时限如下:

  一、《清电硅业有限公司年产60GW单晶硅拉棒切片一期10GW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全文网址链接:见附件;

②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查阅纸制报告书;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清电硅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爱民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993215887

邮箱:liaimin@qd-gr.com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远通商城2-186#

邮政编码:8390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联系人:余艳华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18599188855

传    真:0991-2625771

邮箱:516505409@qq.com

编制单位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南门国际城D2-401

邮政编码:830002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重点为本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厂址周边5km范围),其次为评价范围之外的公众。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包括:哈密市、哈密工业园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附近区域的居民以及相关政府单位、组织及普通公众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上。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七、公示时限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限(公示期)及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自本次公示发布时间始10个工作日

 

                    清电硅业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附件:清电硅业有限公司年产60GW单晶硅拉棒切片一期10GW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网站公示-清电硅业有限公司年产60GW单晶硅拉棒切片一期10GW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2022.4.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