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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六中区降粘增能技术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2-05-06 / :3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2年5月委托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六中区降粘增能技术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六中区降粘增能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本项目行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北距白碱滩城区约1km,西南距克拉玛依市中心城区约23km。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本次拟采用注蒸汽和氮气混合物的开发方式将六中区已关停的13口井恢复产能,新增原油产能0.395×104t/a。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套蒸汽氮气混注装置(含锅炉撬、制氮撬、增压橇)、软化水处理橇、注汽管线,并配套建设供气、供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
现有工程及主要环境影响:本次拟部署的13口井均处于关井状态,无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产生。项目位于六中区,井区内现有采油井、注水井、采油管线和注水管线等油田生产设施;现有生产井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各井场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废水主要为井下作业废水和井下作业废液,集中收集后送至81#原油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油藏,不外排;噪声源主要为井下作业、巡检车辆,噪声级为60dB(A)~105dB(A),各井场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要求;固体废物主要为事故状态下落地油浸染土壤产生的含油污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本)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类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回收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通讯地址: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门户路130号
联系人:李 工
联系电话:15009905939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城建大厦7楼706室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991-4646013
电子信箱:25089330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