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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深圳能源库尔勒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2-07-29 / :3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7月25日,受库尔勒新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深圳能源库尔勒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示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深圳能源库尔勒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示范项目;
(2)项目地点: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面积约270.1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 41°39′36.20″,E 86°15′43.46″。;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概要:
1)光伏部分:一体化示范项目为光伏+储能+制氢项目,离网运行,利用库尔勒火电厂周边用地约270亩,10.3亩用于制氢加氢站及展厅布置,259.7亩用于布置光伏电站。光伏电站装机容量5.85MW,容配比约1.3225,电站共设2个方阵。每26块单晶硅545Wp双面光伏组件串联形成1个光伏组件串;每21个光伏组件串接入1台225kW组串式逆变器,每13台组串式逆变器接入1台额定容量为3150kVA的箱变,将逆变器出口交流电升压至6.3kV后通过一回电缆接至制氢加氢站6.3kV母线上,为使制氢加氢站稳定运行,本工程配置一套储能系统,储能规模为2.5MW/2.5MWh,储能系统也并入火电厂制氢加氢站6.3kV母线,制氢加氢站通过光储系统进行制氢加氢。
2)制氢装置:2套500Nm3/h的中压水电解制氢装置,2个10m31.6MPa储氢罐,有效储氢量为27.82kg;
3)氢气加注装置:2台20MPa,排气量为500Nm3/h@1.6MPa的氢气压缩机;1套20.0m320MPa储氢瓶组,有效储氢量为295.44kg;2台45MPa,排气量为500Nm3/h@13.5MPa氢气压缩机;1套9m345MPa储氢瓶组,有效储氢量为259.89kg;2台35MPa双线双枪双计量加氢机;1台20MPa氢气充装系统。
4)氢燃料电池应用:1套200kw氢燃料电池发电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库尔勒新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769968330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学研综合楼A304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109000959
电子邮箱:77279637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地址: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库尔勒新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29日